四川音乐学院施坦威、波士顿钢琴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14/6/6 11:20:02 作者:
四川音乐学院施坦威、波士顿钢琴使用办法
院内音乐会、讲学、考试、排练等活动需使用施坦威、波士顿钢琴的师生及系、处等部门,请将申请报琴管中心。琴管中心将根据此办法所属类别,统一安排。此办法之外的特殊使用,报请院长审批后交琴管中心安排。
一、施坦威九尺一号、二号琴使用范围:(大音乐厅)(小音乐厅)
1、国内外著名钢琴家、钢琴教授来我院举行独奏音乐会、双钢琴音乐会用钢琴。
2、国内外著名管弦乐演奏家、民乐演奏家、声乐家举行的独奏、独唱音乐会及室内乐和管弦乐重奏用钢琴。
3、本院钢琴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举行的独奏音乐会使用钢琴。
4、本院管弦乐、声乐、民乐教授举行的独奏、独唱音乐会的钢琴伴奏用钢琴。
5、本院国际钢琴比赛获奖师生举行的钢琴独奏音乐会用琴。
6、已获国际奖或未获国际奖钢琴专业学生,将代表学院参加国际钢琴比赛已由国家选派参赛,举行热身音乐会用琴。
7、代表我院举行的有关国家级、省、市重要音乐会和重大庆祝、纪念性演出的钢琴独奏和伴奏用琴。
8、用琴时间:每次叁小时,原则上可安排两次。
二、施坦威九尺三号琴使用范围:(小音乐厅)
1、国内外著名钢琴家、管弦乐演奏家、声乐家、教授来院举行的讲学和演奏活动用琴。
2、本院钢琴专业、手风琴专业、管弦乐专业、声乐专业、音教专业、作曲专业、指挥专业、民乐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举行独奏、独唱、重奏、室内乐、双钢琴新作品音乐会用琴。
3、本院附中、本科钢琴专业、期末考试、毕业考试、毕业音乐会用钢琴。(每人每次试琴时间半小时以内)
4、由我院承办或联合承办的国内有影响的钢琴比赛的决赛和获奖者音乐会,国际比赛国内赛区选拔决赛和获奖者音乐会用琴。
5、代表我院参加的国家级、省、市重要音乐会和重大庆祝、纪念演出用琴。
6、国内外专家讲学用琴时间,按实际讲学需要进行安排。
三、施坦威7尺琴使用范围:(大音乐厅)
1、国内外著名钢琴家、管弦乐演奏家、声乐演唱家、教授来院举行的讲学活动和小型音乐会用琴。
2、学院对外交流、招待音乐会用琴。
3、由我院承办的国际、国内各类音乐选拔赛或决赛用琴。
4、用琴时间:每次三小时,原则上可安排两次。
5、讲学用琴按实际讲学时间进行安排。
四、施坦威6尺半、波士顿7尺 使用范围、地点、琴房大楼6楼钢排厅及琴房大楼其它施坦威大琴房。
1、钢琴系师生为准备国内、国际比赛及独奏、重奏音乐会热身和排练使用。
2、钢琴系外聘专家、教授、讲学、上课使用。
3、钢琴系教师为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选拔赛的学生准备参赛曲目上课使用。
4、钢琴系师生为准备学院、省、市重要音乐会、排练使用。
5、声乐系、作曲系师生参加国际国内比赛或国内省市重要音乐会用琴。
6、用琴时间:每次两小时,原则上可安排四次,其中 老师上课使用两次,学生使用两次。
7、讲学用琴时间,按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五、波士顿6尺琴使用范围 地点:琴房大楼4楼排练厅
1、管弦系外聘专家讲学钢琴伴奏使用。
2、钢琴协奏曲排练使用。学院、省市重要音乐会排练使用。
3、管弦系教师为参加国际、国内重要比赛的学生上课、钢琴伴奏使用。
四川音乐学院
2004年2月18日